发布时间:2011-01-21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学者、律师在参与政府决策、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以下简称“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职责
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是法律界专家、学者、律师组成的区政府非常设法律咨询机构。按照政府法制机构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区政府重要事项决策的法律论证,提供相关行政事务的法律咨询意见;
(二)审核区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合法性、合理性方面的法律意见、建议;
(三)代理区政府诉讼、复议、仲裁案件,就区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以区政府及其行政机关洽谈、签约的涉外和国内经济事务的谈判,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参加区委、区政府领导信访接待;参与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它重大纠纷调处;
(五)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公民法律素质;
(六)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依法行政相关调研活动,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办理区政府其它法律事务。
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与顾问团组成人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对书面咨询报告进行提交前审查,决定是否要求重新作出书面审查报告;收集区政府对法律咨询报告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年终向区政府和顾问团年会提交法律顾问团工作报告;受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委托,召集顾问团委员会议,讨论、研究个案咨询问题;受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委托处理顾问团的有关工作;办理与顾问团职责相关的其它事务性工作。
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成
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在主任委员领导下开展工作。设主任委员 1 人,由区政府主管政法工作的副区长兼任;设副主任委员 2人,分别由区司法局局长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担任。
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其他组成人员包括:高等院校的法学专家、学者,本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具有司法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工作者。
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苏 东 副区长
副主任委员:果玉成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才斐 区司法局局长
委 员:王雨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杨伟东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
柴 荣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程 洁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孔伟平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立秋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巍 北京市威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建岳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卢子明 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晓斌 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海生 北京市江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 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娄宇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王文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如有调整,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调整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法制 法律顾问△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处、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武装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1日印发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1〕04号.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