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7-10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西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西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西城区全民健身事业,不断满足全区人民群众健身强体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京政发〔2011〕16号),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国际体育中心城市为契机,以提高居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创造健康城市为目标,以做好“四个服务”为己任,坚持“服务立区、金融强区、文化兴区”战略,不断强化体育公共服务,努力促进全民健身生活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努力开创西城区体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一)全区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为95%,优秀率为25%;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为90%以上,优秀率为20%;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超过50%。
(三)居民15分钟体育健身圈基本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体育场地数量达到1200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70%以上街道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80%以上的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50%具备健身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100%。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形成西城区、街道、社区、群众健身团队四级全民健身体系;100%街道和社区拥有体育组织;100%区属行业和人群拥有体育组织。
(五)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组织;在区体育局注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300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2.3名指导员。
(六)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更加健全,80%的街道建立科学健身个性化指导站。
三、措施和保障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西城区实现全民健身“五纳入”:一是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二是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三是将重要的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报告;四是把具体的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区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五是将社区体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将《北京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试行)》列出的体育服务项目作为西城区政府年度对各街道、社区的考核目标。采取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推进的方式,分计划、分步骤、分批次地推进社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提高贯彻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执行力度。
2.各街道实现全民健身“三纳入”: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地区工作报告。
3.在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提倡全民健身“两纳入”。一是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单位本职工作,明确各单位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二是把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工作预算。切实提高在职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4.拓宽全民健身资金募集途径。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和社团组织的作用,在北京市体育基金会设立“西城区群众体育专项基金”。募集社会资金资助群众体育活动和各类体育比赛。
(二)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构建西城区、街道、社区、群众健身团队四级全民健身体系。
充分发挥全区相关委、办、局、街道、群团组织等为成员单位的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全民健身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全民健身工作,定期检查全民健身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全民健身工作落到实处,并负责部门、协会相互之间的工作协调,对全民健身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西城区体育总会及各单项体育协会(专委会)加强全民健身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区属各行业、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学生等体育协会负责各群体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各街道和社区组建地区体育组织。负责制定辖区全民健身工作计划,管理全民健身团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规划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大力发展社区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晨晚练辅导站等群众健身团队,鼓励民间体育组织的发展,使其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发挥积极的正面作用。形成覆盖广泛、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充分发挥上述区、街道、社区的地区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人群管理网络,区体育总会、单项协会或专委会组成的专业指导网络,群众体育团队的体育运行网络的作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加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
1.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保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区政府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加大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在新建居住区设计方案阶段落实有关公共体育设施及场地。
2.加大对全民健身基础建设的投入,拓展服务功能。
确保全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维修、更新等经费列入区财政计划。财政、教育、规划、园林、市政、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资金保障、政策审批等方面鼓励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山水等自然条件,以及半地下、楼顶等地方有计划地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或健身步道。
3.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
(1)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对体育健身场所加强无障碍改造力度,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2)各街道办事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街道辖区单位和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3)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西城区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或奖励。
(4)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竞赛和活动,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
全民健身活动坚持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深入挖掘西城区历史文化传承和现代化国际金融中心的特点,广泛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化全民健身品牌活动,使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
1.全力打造“北京西城国际金融体育康乐节”和“北京西城民族民俗文化体育节”群众体育赛事品牌,以“一区两品”活动扩大社会影响,促进社会交流,充分展示西城区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西城区社会形象。
2.依照“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瑜伽、骑车、空竹、跳绳、踢毽、门球等具有品牌特色、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活动生活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3.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群众体育发展原则,重点推进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棋牌、足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构建“参与广泛、竞争激烈、组织有序、影响深远”的群众体育竞赛体系。各单项体育协会或专委会将普及推广体育项目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计划,并对全民健身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带动群众体育持续、稳定、科学地发展。
4.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展好健身周、体育节等传统体育健身活动,精心组织策划好“全民健身日”活动,根据城区特点,简化大型活动,继续推进“三边工程”,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重在快乐。
5.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开展工间(前)操和业余体育健身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6.创新健身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与旅游、文化、商贸相结合的群众性体育竞赛、展示活动,不断推进适合不同人群、地域、季节的体育健身新形式、新方法。
(五)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
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做好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加大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的同时,加强对已有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再教育。建立投入和激励机制,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优化结构、增强活力。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拓宽就业渠道,为全民健身服务。
(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建立长效机制。
1.发挥全民健身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
2.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形成联动机制,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3.利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全民健身、共同投入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七)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
坚持“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定期组织举办中小学生运动会。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八)做好全民健身宣传和法制建设工作。
1.建立全民健身宣传的长效机制,发挥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宣传全民健身工作。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2.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政策法规,依法加强体育市场的监督。
(九)不断加大科学健身指导的力度。健全体质测定服务机构,开展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技术指导。
坚持做好“全民健身个性化指导体系”项目的运用推广。宣讲科学健身知识,赠送运动健身书籍,教授运动健身方法,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并对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编制西城区居民科学训练和科学健身教学大纲及教材,研究、出版科学健身科普图书、音像制品,开办西城区科学健身大讲堂,并通过举办讲座,开设科普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普及科学训练和健身知识。
(十)坚持做好与全民健身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区体育局继续坚持做好全民健身工程、区级全民健身活动及学校体育场地对社会开放公众责任险投保工作,解除广大群众及有关部门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后顾之忧。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本实施计划在西城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会同相关委、办、局、群团组织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
2.区体育局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成效评估。
区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西城区政府每年度定期听取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附:名词解释
1.四个服务:为党、政、军首脑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服务;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
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
3.“三纳入”:将全民健身发展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和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简称“三纳入”)。
政策解读:西政发〔2011〕21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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