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西城区疏解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疏解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12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城区疏解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疏解腾退空间资源管理和使用效率,巩固非首都功能疏解成效,更好地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按照《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2035年)》要求,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1〕1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0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减量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措施的通知》(京发改〔2019〕18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西城区实际,对原《西城区疏解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指导意见》进行修订,形成本次《西城区疏解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始终把全力服务保障首都功能作为工作的全部要义,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践行“红墙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共同富裕,提升治理能力,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统筹利用好腾退空间,因地制宜确定具体使用方向,实现腾退空间资源优化配置,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使用。腾退空间资源管理和使用要坚持规划先行、整体设计、成片考虑,符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2035年)》等,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二)合理使用。腾退空间再利用工作要根据区域需求、区位特点和规划用途,与区域功能定位相协调,科学确定使用方向,推动有限空间资源合法合规、通过市场化手段集约高效利用,严格控制零散、无序再利用,防止人口和非首都功能再聚集,推动区域空间结构的优化调整。
(三)问题导向。腾退空间再利用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再利用的痛点难点,改革创新,注重问题解决,强化正向引导,探索创新,精准决策。
(四)创新模式。引入市场化机制,探索有利于腾退空间高效利用的管理创新机制,推动各类腾退空间资源依法依规使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形成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合理使用的格局。
(五)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腾退空间再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推进再利用工作,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成果共享。
三、适用范围
腾退空间包含产业疏解腾退空间、教育疏解腾退空间、文物疏解腾退空间、平房院落和简易楼疏解腾退空间、地下疏解腾退空间、违建疏解腾退空间、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疏解腾退空间共计7个类型。
其他可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资源可参照适用。
四、疏解腾退空间再利用方向
腾退空间的再利用方向要注重公共优先原则,优先用于保障中央政务功能、服务中央单位、完善地区公共服务设施、补足城市服务功能短板、增加停车设施、文化活动场所、留白增绿、增加便民服务、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也可用于传统文化传承展示、体验及特色服务、补充区内办公用房和应急避难场所,创办众创空间或发展租赁住房,鼓励发展金融科技、数字经济和文化创意等产业。再利用要注重市场化原则,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再利用的最优化,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腾退空间的再利用工作,不断拓宽渠道,形成多元化的再利用模式。再利用要兼顾产权方意愿和市场业态需求的匹配,加强与产权单位沟通,充分考虑产权单位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成果共享,共同推进再利用工作。
五、工作制度
(一)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
各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确定一名联络员,制定通讯录,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沟通交流。
(二)动态更新台账
各类腾退资源推动部门要明晰台账,按时进行台账的报送和更新,确保实时掌握每一处腾退资源的基本情况和利用现状。
(三)加强信息共享
各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共通,合理推动各类资源的提升利用。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腾退空间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再利用工作,强化腾退空间再利用顶层设计,重点解决再利用过程中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问题。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践行红墙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认真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通过精细管理,加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创造和谐共享、便捷舒适的人居环境,提升西城区整体承载能力,推动有限空间资源合法合规、集约高效利用,防止人口和非首都功能再聚集,全面实现区域发展转型和管理转型。
(二)加强政策保障
定期召开腾退空间再利用联席会议,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的工作方案》《关于推动减量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措施》等各类文件精神,推动政策落地。腾退空间推动部门可根据资源类型,制定本类型腾退空间的再利用工作方案,加强政策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开拓工作思路,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利用电视、网络和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再利用案例的正面典型宣传,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再利用工作。
(四)加强持续督导
各部门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对再利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和指导,确保再利用工作有序推进,切实推动城市功能和环境品质提升。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组织协同沟通,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附件:西城区疏解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西城区疏解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做好《西城区疏解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指导意见》管理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配合,研究审议再利用过程中重大项目和重点问题,明晰职责,强化责任,特建立西城区疏解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组织机制
联席会议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西城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房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人防办、区统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区外联办、西城园管委会、和谐宜居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大栅栏琉璃厂指挥部、天桥演艺区指挥部、什刹海阜景指挥部、北展地区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保持动态调整。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西城园管委会和北展指挥部作为区域性批发市场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推动部门。
区商务局作为区域内商市场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推动部门。
区教委作为区域内教育机构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推动部门。
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区域内文物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推动部门。
各指挥部作为区域内平房院落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推动部门。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作为区域内简易楼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推动部门。
区房管局作为区域内普通地下室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推动部门。
区人防办作为区域内人防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推动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作为违建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推动部门。
区财政局作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推动部门。
区国资委作为区属国有企业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推动部门。
其余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贯彻落实联席会议有关议定事项,积极开展完善相关工作,加强与其他联席会议成员间沟通协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推进各项工作,组织开展重点任务落实,做好年度总结、信息交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组织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会议由常务副区长和提请会议单位的主管区领导主持,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会议议题由各部门提请。如遇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上报区政府审议。
(二)议题报送要求
1.议题涉及腾退空间要符合安全要求,明确位置、规模、产权、规划用途、联系人等基本情况,做到信息清楚、情况明了。
2.提请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应由提请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分管区领导审核同意,方可提请会议。
3.提请部门按季度报送上会计划,每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征求意见情况等材料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4.联席会议原则上审议范围为我区腾退空间再利用台账已存空间,其余参照联席会议制度的空间资源,提请部门需认真比对现有腾退空间情况,确实不能满足需求的,需提供必要性说明,并报分管区领导审核同意,方可提请会议。
(三)意见征集要求
1.腾退空间的再利用原则上均需充分征求属地街道和居民意见。
2.平房院落腾退空间的再利用由各指挥部统筹该片区腾退空间整体利用方案,推动市场化运作,委托有规划编制资质的设计单位结合该片区实际需求和特点,按照新总规、核心区控规及产业政策要求,编制整体利用方案。利用方案应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需多种形式征求专家、责任规划师、属地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权利人意见。
平房院落腾退空间要注重整体谋划,按片区为单位,明确每一处未利用拟利用空间的基本情况和下一步拟利用业态。
3.再利用业态涉及商业便民的,需征求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西城分局、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意见。
(四)落实会议决定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单位按照纪要积极落实。
四、会后监管
再利用提请部门对再利用工作持续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零散、无序再利用,防止人口和非首都功能再聚集,促进空间结构的优化调整。
1.再利用过程中如遇居民投诉举报,再利用提请部门需第一时间积极处理。
2.经联席会议审定的再利用方案落实后,加强后续监管,需要进行业态变更的要重新上会审议。
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武装部。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印发
政策文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疏解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相关解读:【图片解读】《西城区疏解腾退空间资源 再利用指导意见》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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