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信息详情
  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2023-08-30
  4. [成文日期] 2023-08-30
  5. [发文字号] 西管发〔2023〕26号
  6. [失效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23-08-30
  8.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城区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西城公安分局、西城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本区餐厨废弃油脂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依据《关于全面推进本市餐厨废弃油脂综合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京政容发〔2011〕70号)、《北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通告第8号)等文件精神,区城管委制定了《西城区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城区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高军辉;联系电话:88391629)



西城区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管理餐厨废弃油脂的清运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依据《关于全面推进本市餐厨废弃油脂综合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京政容发201170)、《北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通告第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无害化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政策和标准体系。结合“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垃圾分类治理目标,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强力推进本区餐厨废弃油脂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油脂的规范管理,签订规范收运合同;二是实施餐厨废弃油脂清运企业备案制度,建立集中、统一、规范、有序的餐厨废弃油脂专业化收运和资源化处理体系;三是形成部门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收集、运输、加工处理、销售餐厨废弃油脂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职责分工

按照北京市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全区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区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推进餐厨废弃油脂专业化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理单位的备案管理,按照市级规范化标准推进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和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流通环节食用油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监控商场、超市内主食厨房等特殊业态食用油的进货渠道。组织开展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的社会宣传,配合做好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综合协调、统筹指导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未按规定收集、处理厨余垃圾;无资质单位和个人擅自收集、运输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生活垃圾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生活垃圾等涉嫌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要求的行为。

西城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加工处理废弃油脂的违法行为,坚决捣毁制售假劣油脂的违法犯罪窝点

西城交通支队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餐厨废弃油脂统一标准的收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配合做好餐厨废弃油脂收运车辆的统一外观标准的规范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组织辖区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的排放和流向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完成废弃油脂合同签订、做好清运记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强化源头管理,规范排放行为

1.建立台账。各街道将辖区内取得《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单位纳入台账管理,保持台账内容的完整且真实有效。餐饮服务单位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营业面积、单位负责人、废弃油脂产生量、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的台账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合同编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废弃油脂预处理去向等(详见附件1)。要参考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餐饮单位台账进行摸排,明确专人负责台账建立工作,每半年动态更新一次实现精细化管理。

2.规范签约。监督餐饮单位与有收运资质且完成备案登记运输企业签订合同参考使用《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合同(试行版)》(BF——2012——2722)(详见附件2示范文本签约,并在餐饮单位服务台等明显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部门检查。

餐饮街或商业楼宇有明确垃圾分类主体责任人的,由责任人统一签订收运合同,以附件的形式列清所管理的餐饮单位名称。餐饮街内或商业楼宇内具体的餐饮单位应按照垃圾分类主体责任人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措施,为方便统一管理,避免重复性工作,不必再次签订餐厨废弃油脂清运合同。

3.强制分类。教育和引导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标准配建、配置油水分离器、专用收集容器和隔油池等设施设备;单独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委托有资质的收运企业处理本单位的餐厨废弃油脂,不得将餐厨废弃油脂出售给无收运处理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违规操作,交综合行政执法队予以相应处罚。

(二)规范收运队伍,加强运行监管

1.规范收运队伍。通过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规范专业化收集运输队伍,确保纳入台账餐饮单位的餐厨废弃油脂及时收运并规范化处理。提升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质量,满足特色街区、重点商圈等餐饮单位的收运需求。

2.完善备案管理。具备废弃油脂行政许可及运输资质的单位,必须携带报备材料目录内容(附件3)区城市管理委完成备案管理工作,每月上报签约情况和餐厨垃圾废弃油脂清运处置量。

3.试行进退机制。区城市管理委将备案后运输企业信息进行整理,明确收集运输和处理企业的经营服务范围、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布。充分依托市场化竞争选择,同时结合热线、相关部门的执法处罚以及日常履职配合情况,对无法满足西城区市场需要的企业进行约谈,1个月内无任何整改,问题依旧存在的,待合同履行期满后启动劝退机制,待问题得到整改后,恢复其在西城区的经营资格。

(三)强化执法检查,保障管理有序

严格按照《北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通告第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和联防联控。区城市管理委负责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本辖区餐厨废弃油脂监管、定期组织联合检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和查处餐饮单位违反规定收集、处理餐厨废弃油脂以及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按照各自职责,确保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各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和曝光力度,倒逼问题整改,形成有效震慑,严防非法排放、非法收运、非法处置现象发生,特别是要严防非法向外区、外省市违规排放现象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要从政治高度看待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树牢“红墙意识”,将此项工作与首都功能核心区保障任务相结合,切实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餐厨废弃油脂清运的监管工作。

(二)形成合力

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职责,加强沟通,共享信息,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协同开展工作。

(三)主动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检查结果分析,有计划的开展主动治理,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六、附则

(一)本方案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餐厨废弃油脂: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食堂、餐厅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煎炸食品后废弃的油脂、经油水分离设施设备收集的废油脂(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属于厨余垃圾范畴。

(二)解释与说明

本方案由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说明。

(三)启用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在北京市西城区范围内施行,有效期五年。如有效期内有北京市级以上的相关指导文件更新,本文件随之调整。

 

附件:1.XXX 街道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台账

2.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合同(试版)》(BF——2012——2722)

          3.餐厨废弃油脂清运单位报备材料目录


附件1:

XXX   街道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台账

一、餐饮单位基本情况

二、委托收运单位情况

三、处理去向

序号

餐饮单位名称

所属社区

具体地址

营业
面积

经营形式代码

月产生量(公斤)

单位
负责人

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营业状态

收运单位名称

合同
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末端处理单位

详细地址




















































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备注:1.经营形式定义详见《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为便于分类统计,将经营形式作如下分类代码:

    a.普通餐饮(A):特大型(A1)3000㎡以上、大型(A2)500-3000㎡(不含500㎡,含3000㎡)、中型(A3)150-500㎡(不含150㎡,含500㎡)、小型(A4)20-150㎡(不含20㎡,含150㎡)、微型(A5)6-20㎡(含6㎡,含20㎡)。

    b.单位食堂:(B):学生食堂(B1)、托幼机构食堂(B2)、职工食堂(B3)、工地食堂(B4)、养老机构食堂(B5)、其他食堂(B6)

    c.中央厨房(C)

    d.集体用餐配送单位(D)

    2.营业状态填写“正常”或“停业”即可。


附件2:

 

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的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的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运输餐厨废弃油脂量:    公斤/□日、□周、□月),    50升 、□20升)桶/□日、□周、□月)(请在相应周期前的□中划√,具体收集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2.收集地点:      区(县)      街(乡镇)     

3.收集时间(23时至次日6时):                

4.处理地点:                        

5.乙方预约服务电话: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将其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全部交由乙方收集运输。若有证据证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餐厨废弃油脂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运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并有权对乙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为:12319

3.甲方负责本单位或管辖区内餐厨废弃油脂的分类收集、贮存、交接、联单等日常管理工作。

4.甲方应当将收集后的餐厨废弃油脂装入统一标准的密闭专用收集容器内,并做好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维护管理。

5.甲方不得将餐厨垃圾、木筷、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收集容器内。

6.甲方应当保证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收集容器存放设置地点和作业通行条件,便于乙方工作人员和车辆作业。

7.甲方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乙方出具的《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联单》签字确认。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在甲方所在区域内具备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相关资格的证明材料。

2.乙方应当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提供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不得向甲方收取收集运输费用。

3.乙方提供的收集服务作业车辆应当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和标准,车辆挡风玻璃明显位置处应当放置经市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辆准运证》。

4.乙方在收集作业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联单》,办理记录、签字等交接工作,并做好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台账的管理工作。

5.乙方应当按照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作业管理规范的标准要求,提供收集运输作业服务。

6.乙方应保证将所收集的餐厨废弃油脂经处理后交由具有相关废弃油脂处理资质的生物柴油加工等化工企业(具体名称为:               )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得将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

7.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做好收集运输工作人员的作业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等岗前培训及运行管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若有证据证明甲方将餐厨废弃油脂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运的,甲方将按实际损失量      /公斤予以赔偿。

2.乙方如没有履行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工作,或收集运输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除本条第3款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本合同进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方可进行。

2.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派出车辆,如甲方需临时用车,应当提前一天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因停业、歇业、转让等特殊情况发生时,需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协商暂停作业服务或解除合同等相关事宜。

4.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应按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六条  转让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第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新合同。

2.如因乙方过错,其收运资质或营业资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的,从注销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我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备案程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3

 

餐厨废弃油脂清运单位报备材料目录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行政许可决定书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车辆及行驶证照片

5、收运废弃油脂车辆情况统计表

6、废弃油脂收运合同文本及部分收运联单

7、收运餐饮单位台账汇总

8、预处理设施相关证明及处理协议

9、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统计

10、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回执

 


政策文件:西城区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pdf

配套解读:【问答解读】西城区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配套解读:【数字人解读】西城区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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