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评估研究,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废止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西城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卫〔2017〕4号)。
今后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无法核实母亲信息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将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的通知》(京卫老年妇幼〔2016〕24号)的要求执行,我委继续委托北京市西城区妇幼保健院承担拟在北京市西城区落户的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等工作。
关于废止《印发关于加强西城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卫健妇幼【2023】5号).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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