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信息详情
  1. [主题分类] 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局
  3. [实施日期] 2025-05-20
  4. [成文日期] 2025-05-21
  5. [发文字号] ----
  6. [失效日期] 2025-06-03
  7. [发布日期] 2025-05-21
  8.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申报2024年度西城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西城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以数字化驱动生活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依据商务部等13部门制定的《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市西城区十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京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门店需在西城区属地范围内开设经营,符合西城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建设支持范围的经营或建设主体;

2.为避免重复支持,对于已获得或确定将获得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同一项目符合多个申报方向条件的,只支持一个申报方向;

4.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在2024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或拒绝整改风险隐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二、支持方向、条件和标准

(一)支持便民服务网点新建项目

方向1. 百姓生活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支持条件:

(1)新建项目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应在202411日至20241231日内,并在2024年底前完工、开业;

(2)能够提供智慧服务,可打造智慧消费场景。其中,智能化设备包括网络通信设施(店内实现无线网络(WiFi)全覆盖,逐步实现5G网络通信全覆盖)、智能安防管理(具有预警信息播发设施,在主要出入口逐步配备视频监控系统)等;智慧服务包括数字营销服务(运用小程序、APP、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提供促销活动)等;智慧消费场景包括智能(便利)支付(支持移动支付、POS系统支付、现金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等;智慧经营管理包括应用智能电子秤、使用电子价签等。

3)能够提供便民服务功能,其中基本便民服务功能包括蔬菜零售、便民早餐、便利店、洗衣洗染(门店、洗衣代收点)、便民理发、家政服务、便民维修、末端配送、小物超市(专柜、专区、门店);扩展便民服务功能包括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便民洗浴、便民储物、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特色零售服务、餐饮服务(含老年餐桌)等。

——支持标准:

按门店面积及便民服务功能种类分档给予资金支持,对门店装修、硬件设备购置、数字化设备的投资按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

1500(含)~1000(含),服务功能种类不少于7项,其中基本便民服务功能不少于4项实体业态,最高支持200万元;

210002000(含),服务功能种类不少于9项,其中基本便民服务功能不少于6项实体业态,最高支持300万元;

32000以上,服务功能种类不少于11项,其中基本便民服务功能不少于7项实体业态,最高支持400万元。

方向2.生鲜超市新建项目

——支持条件:

1)新建项目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应在202411日至20241231日内,并在2024年底前完工、开业;

2)经营面积200(含)~1000(含);生鲜经营面积不低于营业面积的2/3,蔬菜经营面积不低于生鲜经营面积的1/3

——支持标准:

对门店装修、硬件设备购置的投资按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50万元。

方向3.“第三空间”新建项目

——支持条件:

1)新建项目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应在202411日至20241231日内,并在2024年底前完工、开业;

2)能够提供社区交流休闲空间或社区服务活动场所,公益性便民服务面积不低于门店总面积的10%

3)能够提供便民服务功能,其中基本便民服务功能包括蔬菜零售、便民早餐、便利店、洗衣洗染(门店、洗衣代收点)、便民理发、家政服务、便民维修、末端配送、小物超市(专柜、专区、门店);扩展便民服务功能包括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便民洗浴、便民储物、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特色零售服务、餐饮服务(含老年餐桌)等。

——支持标准:

按门店面积及业态数量分档给予资金支持,对门店装修、硬件设备购置的投资按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

1500以下,服务功能种类不少于4项,其中基本便民服务功能不少于2项实体业态,最高支持100万元;

2500(含)~1000(含),服务功能种类不少于5项,其中基本便民服务功能不少于4项实体业态,最高支持200万元;

310002000(含),服务功能种类不少于9项,其中基本便民服务功能不少于6项实体业态,最高支持300万元;

42000以上,服务功能种类不少于11项,其中基本便民服务功能不少于8项实体业态,最高支持400万元。

(二)支持便民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

方向1. 支持百姓生活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支持条件:

1)项目应满足已认定为百姓生活服务中心且持续经营满三年的要求,经相关部门同意,且相关投资票据齐全有效;

2)项目应在202411日至20241231日内完工并开业;

3)同一门店升级改造项目至多可申请1

4)能够提供智慧服务,可打造智慧消费场景。其中,智能化设备包括网络通信设施(店内实现无线网络(WiFi)全覆盖,逐步实现5G网络通信全覆盖)、智能安防管理(具有预警信息播发设施,在主要出入口逐步配备视频监控系统)等;智慧服务包括数字营销服务(运用小程序、APP、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提供促销活动)等;智慧消费场景包括智能(便利)支付(支持移动支付、POS系统支付、现金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等;智慧经营管理包括应用智能电子秤、使用电子价签等。

——支持标准:

对门店装修、硬件设备购置、数字化改造的投资按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三)支持便民服务网点持续经营项目

方向1. 支持百姓生活服务中心持续经营项目

——支持条件:

1)对已获得2023年度新建资金支持或持续经营奖励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2)同一项目本年度至多申请12个月的持续经营奖励,累计获得不超过36个月资金支持。

——支持标准:

最高租金限价为8//日,对项目房租投资按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35万元。

(四)支持便民服务网点租金补贴项目

方向1. 支持便民菜店、生鲜超市租金补贴项目

——支持条件:

(1)对已获得2023年度新建资金支持或租金补贴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2)便民菜店蔬菜经营面积不于店总营业面积的1/3;生鲜超市的生鲜经营面积不低于店总营业面积的2/3,蔬菜经营面积不低于生鲜经营面积的1/3

3)同一项目本年度至多申请12个月的租金补贴奖励,累计获得不超过36个月资金支持。

——支持标准:

最高租金限价为8//日,对项目房租投资按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35万元。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西城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2024年度西城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建设项目街道意见(附件2);

(三)2024年度西城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建设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

(四)2024年度西城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建设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见附件4);

(五)根据企业性质和申报方向提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申报单位(市场主体可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查询下载)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等(加盖公章);

(六)项目实际经营地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七)项目申报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如经营未满年限,以实际为准),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及相关票据证明文件,按顺序附每笔费用的记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以及合同文件,其中工程合同需附工程量清单、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单等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竣工结算书(如有)、竣工图纸(如有)、结算审核报告(如有)等;相关已发生费用合法凭证及财务支撑资料复印件。对应已发生费用明细表内容中各项内容投资的有关证明性材料(如合同、设备购置内容须提供设备购置清单(清单内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信息)、发票、银行支出凭证等,申报便民服务网点持续经营(租金补贴)项目,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银行转账凭证及发票),按明细科目顺序进行排列,并标明页码;

(八)升级改造类项目还应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资料、照片等佐证材料;

(九)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流程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项目经营地隶属关系,各项目申报单位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交2024年度西城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建设项目街道意见(附件2),报请属地街道办事处同意。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报西城区商务局进行线下申报初审。同时,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在线提交(附件6)。

(三)由西城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支持项目开展评审(评估评价),并形成评审(评估评价)结果。

(四)由西城区商务局根据评审(评估评价)结果研究确定支持项目及支持金额,按照工作流程完成资金拨付。

(五)由西城区商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跟踪。

五、支持方式

(一)便民服务网点新建、升级改造及尚未完成分阶段资金支持的相关项目

采取分阶段支付方式,支持比例为第一年拨付应支持金额的60%,第二年拨付应支持金额的20%,第三年拨付应支持金额的20%。即第一年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应支持金额的60%;剩余两年,每年由项目申报企业提出申请,填报《西城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建设项目分阶段享受资金补助申报书》(附件5),提交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等并加盖公章)、项目实际经营地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经区商务局进行现场验收,核实项目与申请时服务功能无重大变化的,给予拨付支持金额的20%;经核实项目与申请时有重大变化的,如网点停业、服务功能种类不达标等情况,不予支持。

(二)便民服务网点持续经营项目、便民服务网点租金补贴项目

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支持比例为应支持金额的100%。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3日。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按照《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三)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等相关工作。如发生资金拨付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应按区相关部门通知要求,履行资金退回责任。

(四)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该项目当年申报资格。申报单位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假材料所对应金额超过项目申报总额10%时,永久取消申报单位及该项目的申报资格。

(五)项目采取第三方评审方式进行,项目审减率超过20%的,永久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申报项目审减率超过20%,累计达三个及以上的申报单位,永久取消申报单位资格。

1.项目审定计划投资总额:企业申报便民服务网点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时,认定门店装修及硬件设备购置的投资作为审定计划投资总额,但不包括如人员管理费、项目设计费、图纸制作费、采购进项税等不符合项目资金支持内容的费用。企业申报便民服务网点持续经营(房租补贴)项目时,门店年度房租支出费用作为审定计划投资总额。

2.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第三方评审公司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对符合资金支持内容的项目支出材料进行审核。第三方评审公司通过实地踏勘,审核工程项目及其工程量是否准确、装修材料及设备采购等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水平,对项目投资的各项资金支出、签订的经济合同、取得的各项发票等内容进行审计。在对项目工程量、设备采购费用等进行合理性审减后,综合认定项目的有效性支出,即为该项目的审定实际投资额。

3.项目审减额=审定计划投资总额-审定实际投资额

4.项目审减率=1747815849430059136.png

(六)对于截留、挪用、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根据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申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和经营主体责任制,做好接诉即办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配合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配合政府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物资储备和调配等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企业或门店主营业务收入、门店进货、销售、商品库存、客流量等各类经济数据统计分析,适时配合区商务局采用系统对接的形式上报监测数据,共同构建西城区市场运行数据监测体系。如出现相应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给予支持。

(八)各法人单位应充分发挥企业纳统在助推经济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助力西城区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统计局相关制度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1.规上企业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统计部门提供入库申报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如果企业不配合入库核查拒绝提供相关申报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41条规定,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处罚。

2.规下企业应立足实际、创新理念,科学谋划企业发展,尽快实现“升规纳统”。各项目申报单位纳入重点企业培育库,区商务局将联合税务、统计等部门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辅导,完善“小升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构建更具韧性的现代生活服务业产业体系。

七、其他事项

本文件由西城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

咨询电话:83509365 83509366


         附件.zip




    

分享:

回到顶部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编:100032
技术支持邮箱:work@bjxch.gov.cn
官方微信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