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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砖塔胡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年—2035年)》(草案)公示

采信情况的通告

为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20日,我局对《砖塔胡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年—2035年)》(草案)同步进行了现场公示(砖塔社区、大院社区、丰盛社区、宏汇园社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书面反馈5份,经研究梳理,形成11条公众意见,现将公示采信情况报告如下。

1.公众意见:兵马司胡同59号曾是京城四大名医之首萧龙友的故居,建议评估其历史价值,恢复故居貌,扬中医文化。

编制单位意见:经充分研究,兵马司胡同59号确为萧龙友故居,萧龙友为我国医学家,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本规划拟将兵马司胡同59号补充为“具有历史意义的场所”。同时,经历史资料研判、现场踏勘及居民访谈,院落历史格局有保护价值,主体建筑为一般传统风貌建筑,规划提出“保留院落主体格局,逐步整治与历史格局不相符的建(构)筑物。保持院子原有尺度,围合建筑界面的历史位置、高低错落关系应符合传统风貌要求”的保护要求。

我局意见:编制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意见:胡同内部分花坛影响车辆通行,建议增加空中微景观的设置,渐少对居民日常通行的干扰。

编制单位意见:居民意见符合本规划第七章第23条“精细化提升街巷空间品质,结合现状风貌本底与文化探访需要分类提升,营造高品质探访环境的引导方向,本规划对不同级别的街巷环境提升提出了分类要求,具体实施需结合后续专项工作统筹安排确定。

我局意见:编制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将居民意见反馈至街道及业务主管部门

3.公众意见:避免将市政箱体设备建到胡同内部或平房院落中,建议结合工程项目将市政箱体集中设置在临街、路口处或其它非居民居住的地方。

编制单位意见:居民符合本规划第七章第20条“随街巷环境整治,开展市政设施智慧化改造,地下市政管线综合改造,公厕和市政箱体的消隐化改造等工作”的引导方向,具体施需结合后续专项工作统筹安排确定。

我局意见:编制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将居民意见反馈至街道及业务主管部门

4.公众意见:建议解决规划范围内各条胡同停车问题,增加新的停车场规划。

编制单位意见:居民意见符合第七章第21条“鼓励以风貌协调为前提,结合简易楼腾退与在途项目实施,适度补充集中停车设施。结合新增停车资源补充与存量停车资源挖潜,规范停车管理秩序,建议优先实现砖塔胡同、丰盛胡同、西斜街胡同不停车”的引导方向,具体实施需结合后续专项工作统筹安排确定。

我局意见:编制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将居民意见反馈至街道及业务主管部门

5.公众意见:建议利用城市更新“边角地”或存量建筑补充篮球运动场馆。

编制单位意见:结合居民意见,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本规划拟在第20条补充一条引导建议“以存量挖潜、时空多元共享的方式,在有限空间内提供多元化、均等化、人性化的高品质公共服务,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居民基础教育、社区医疗、社区养老服务等基本需求,满足文化、体育、生活性服务等多元需求”。同时,灵境胡同与西单北大街交叉口处“灵境翠园”已于2023年底开放使用,场地设有篮球场,有效补充了街区体育运动场地。

我局意见:编制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6.公众意见:建议弘扬宏庙小学特色篮球文化,鼓励宏庙小学向社区开放部分场馆建立“政府-学校-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营。

编制单位意见:宏庙小学位于砖塔胡同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之外,特色篮球文化弘扬和场馆开放运营等内容不属于本规划范畴。

我局意见:该事项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已将居民意见反馈至街道及业务主管部门

7.公众意见:建议将第六章第14条“更新部分应当与历史风貌协调,允许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和现代设计手法”修改为“维护修缮部分和更新部分允许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和现代设计手法”,更广泛更大胆地应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

编制单位意见:本规划第六章第14条根据《历史建筑保护更新应按照《北京市历史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京规自发﹝2023﹞320号)第九条拟定,具体条款为“维护修缮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维护修缮部分应当最大程度地保护其真实性,依据历史原貌开展维护修缮,加固和补配部分应当可识别;(二)更新部分应当与历史风貌协调,允许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和现代设计手法,尽可能消隐、弱化处理。”在历史建筑维护修缮中,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结合专家论证意见合理使用

我局意见:编制单位意见属实居民意见不符合现行《北京市历史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京规自发﹝2023﹞320号)的要求,不予采信。

8.公众意见:《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中“保留木结构的榫卯做法,保证木结构的抗震性能”相关要求在实际施工中较难执行。

编制单位意见:《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文物局、东城区人民政府、西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导则提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导则》实施动态维护。各有关单位及时收集、反馈老城房屋修缮与保护工作中的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导则》发布单位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更新完善”。本规划不涉及该《导则》的动态维护工作。

我局意见:该事项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建议向《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动态维护单位反馈咨询。

9.公众意见:建议第八章实施保障补充更为具体的措施。

编制单位意见: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保护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文本内容相对概要,后续将结合规划附件补充近远期实施建议,有序推动规划实施。

我局意见:编制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0.公众意见:砖塔胡同42号、兵马司胡同59号居民提出希望参与申请式退租,改善公房居住环境。

编制单位意见:居民意见符合本规划第七章第19条“提升申请式退租综合效益,合理利用腾退空间改善居民基础设施条件”引导方向,本规划不涉及申请式退租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时序,具体以区政府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布退租方案为准。

我局意见:该事项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已将居民参与申请式退租和改善公房居住环境的诉求反馈至业务主管部门

11.公众意见:现行申请式退租政策中“整院退租”实施难度较大,居民意见难以统一,建议按照既往申请式退租政策实施,争取尽快腾退。

编制单位意见:根据《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9﹞18号)的要求,区政府指定本区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工作。本规划不涉及申请式退租工作方案和实施时序,具体以区政府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布的退租方案为准。

我局意见:该事项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已将居民意见反馈至业务主管部门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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