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继续留用协议备案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继续留用协议 备案
二、设定依据: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2.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13〕290号
三、申请条件:
单位向市、区养老保险待遇核准部门提供留用人员材料
四、办理材料:
单位提供:
1. 继续留用申请(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3份)
2. 继续留用协议(现场勘验)(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六、办理程序:
受理 → 决定 → 发证
七、办理机构: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八、联系电话:
66201059
九、收费标准:
无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