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西政发〔2023〕3号)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京市西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西政办发〔2023〕5号)精神,西城区统计局、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与有关部门共同组建了北京市西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区经普办设在区统计局、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是北京市西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经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区经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区经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现将区经普办全体人员名单及内设机构职责印发给你们。
如发生人员信息变更,请及时函告区经普办综合组。人员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北京市西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机构
一、区经普办组成人员
(一)办公室主任
王海鹏 区统计局局长
(二)办公室副主任
黄彦艳 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
安英红 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二级调研员
郝庆斌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鲲鹏 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
吴 珍 区统计局副局长
于 茜 常务副主任、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
许牧遥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 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婕纾 区委编办副主任
李 晶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左 伟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白 杨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副局长
牟永力 区财政局副局长
闫娟娟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常晓宇 区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曹 忠 区税务局副局长
余新展 区政务服务局三级调研员
张海涛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三)办公室成员
由区统计局、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各相关科室,区委宣传部新闻科、区委编办一科、区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科、区科信局信息产业促进科、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社区建设科、区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区人力社保局宣传与调研室、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区税务局收入核算科、区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科、区融媒体中心采访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区经普办内设机构组成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区经普办下设11个工作组,即:综合组、质控协调组、投入产出调查组、单位名录组、专业组、数据处理组、宣传组、执法督察组、资料开发组、数据展示应用组、和后勤保障组。其中,专业组具体分为城建,商业,服务业,金融,劳动工资,社会科技,工业能源,共7个小组。
区经普办各工作组实行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的组长负责制,组成人员如下:
综合组
组长(兼):许牧遥 区统计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张 晶 区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质控协调组
组 长:石 淼 区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耿少研 区统计局副科长
王晓明 区市场监管局科长
张 欣 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投入产出调查组
组 长:汤晓静 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科长
单位名录组
组 长:乔文婷 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四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邵 翠 区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专业组
组 长:邱桂平 区统计局科长(负责城建组)
张云杰 区统计局科长(负责商业组)
常文君 区统计局副科长(负责服务业组)
吴素星 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科长
(负责金融组)
卢瑛昊 区统计局科长(负责劳动工资组)
龚 宇 区统计局科长(负责社会科技组)
王葳蕤 区统计局科长(负责工业能源组)
数据处理组
组 长:马起周 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四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邵 翠 区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宣传组
组 长:赵欣莹 区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徐 征 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执法监督组
组 长:李 健 区统计局科长
梁皓璇 区统计局科长
杜 辉 区统计局科长
资料开发组
组 长:李竞男 区统计局科长
数据展示应用组
组 长:顿 洁 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科长
副组长:郑 阳 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科长
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昊瑞 区统计局职员
三、区经普办内设机构职责分工
(一)综合组
负责普查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全面推进普查工作。负责普查机构组建,人员选聘管理,统筹经费预算执行和采购管理,物资保障,培训组织,统筹调度检查、调研督导,考核评比、总结表彰等;承办区经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公文,管理、使用印章,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管理,文件归档;牵头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各专业开展普查调查方案的制定;协助开展资料开发及成果应用,起草普查公报、编辑出版普查年鉴等。负责与市经普办相关工作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二)质控协调组
负责协助组织各专业开展普查调查方案的制定和普查业务的组织协调,牵头组织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做好与各工作组之间协调配合和工作保障;牵头做好街道普查工作的指导。牵头组织各级各阶段迎检工作、开展数据质量检查。负责与市经普办相关工作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办理社会公众、普查对象通过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方式反映的经济普查问题,做好核实反馈。
(三)投入产出调查组
负责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工作。综合科牵头,各相关专业协助,统筹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布置培训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审核评估;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资料开发工作。负责与市经普办投入产出调查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单位名录组
负责普查区域划分、编制清查底册、单位清查和登记工作。组织开展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管理普查地图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部门数据,制作单位清查底册,组织开展单位清查工作;组织个体户抽样;负责本组工作布置、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单位清查表、个体户清查表、基本单位情况表的填报、问题解答以及审核工作;组织各专业开展编码及审核工作;组织相关专业对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业务统计资料和普查结果进行收集、审核、评估、加工整理,对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和认定,向部门反馈相关普查数据;根据普查结果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完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单位名录更新的运行机制;协助开展数据质量检查、资料开发应用等工作。负责与市经普办单位名录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五)专业组
具体分为城建,商业,服务业,金融,劳动工资,社会科技,工业能源,共7个小组。
负责本专业单位清查方案、普查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牵头完成本专业清查和普查数据的审核验收、评估汇总和分析应用等。参与普查单位的行业认定,与单位名录组共同确认本专业单位清查结果;完成本专业培训材料的编写、普查表的布置培训和问题解答,完成本专业的数据审核、验收、评估和汇总等数据处理工作;开展普查数据分析和课题研究,参与起草普查公报、编印普查资料,提供并审核、校验本专业的数据资料。负责与市经普办各专业小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六)数据处理组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开展普查数据处理各环节工作。组织完成普查数据处理程序的培训及技术支持;协助进行普查报表布置、数据接收、审核、加工整理和分析应用,进行数据反馈,并按国家要求上报;协助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单位查找、信息收集、数据审核、比对评估等;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协助开展数据质量检查、配合各专业组进行资料开发应用等工作。负责与市经普办数据处理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七)宣传组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查宣传方案,开展普查社会宣传活动。统筹利用自有宣传平台,协调报刊、电视等社会媒体,策划宣传月等大型活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开展普查舆情监测,协助涉事单位开展舆情应对;配合相关部门对在普查中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曝光;负责收集、编发动态信息和工作简报;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品设计、制作和投放;负责设计并更新维护区级普查专题网站;配合开展普查成果发布、解读工作。负责与市经普办宣传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八)执法监督组
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展经济普查执法工作,负责普查涉及的相关统计督察迎检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对涉及普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上级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办法,开展经济普查执法检查,依据法定职责受理并查处普查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严格依法认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普查期间发现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件予以曝光。与派驻区财政纪检组密切沟通,加强对经费、物资等使用情况的监督。负责接待、受理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中的信访、举报或投诉情况。负责与市经普办执法督察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九)资料开发组
负责制定普查资料开发计划,组织开展资料开发工作。负责制定普查资料开发工作方案;以“揭榜挂帅”大调研活动为抓手,牵头组织开展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探索利用普查微观数据;负责资料开发及成果应用,参与起草普查公报、编辑出版普查年鉴等。负责普查课题研究成果的编辑出版工作;做好普查资料管理,为相关部门做好普查数据共享等统计服务。负责与市经普办资料开发组、数据应用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十)数据展示应用组
负责经济普查成果的数据共享和可视化应用展示。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普查数据及展示需求,强化技术对接和数据共享,结合宏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监测平台和商用楼宇专题数据库实现成果应用;协助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单位查找、信息收集、数据审核、比对评估等;整合普查数据,融合专业需求,突出经济普查特点,将普查成果应用于楼宇动态数据可视化更新展示。负责与市经普办数据应用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十一)后勤保障组
负责经济普查各种物资及用品的管理与发放;负责各种文件资料的印刷、装订、发放;负责下发物资的交接、清点、搬运、存放及发放;负责配合综合组及各相关工作组培训会务工作,做好经济普查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经普各类资料归档入馆工作。负责普办内设机构后勤保障及临时交办工作。负责与市经普办相关工作组及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综合组与区经普领导小组有关部门、经普办各工作组、各专业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组与综合组的日常工作联系。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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