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水务局、区交通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违法行为 | 违反条款 | 处罚依据 |
对停车人未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2021修正)》 |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2021修正)》 |
情 节 | 罚款额(万元) | |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 累计欠费金额300元(含)以下的 | 0.01 | |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 累计欠费金额300元以上500元(含)以下的 | 0.03 | |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 累计欠费金额500元以上800元(含)以下的 | 0.05 | |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 累计欠费金额800元(含)以上的 | 0.08 | |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 累计欠费金额50元(含)以下的轻微违法行为 |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或在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补缴欠费后不予行政处罚。 | |
机构改革调整后,我委无城市管理、水务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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