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工作要求,开展文物腾退工作,鼓励、带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及利用工作。依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的通知》(文物保发〔2019〕24号)、《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开展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
本项目旨在优选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使文物建筑在有效保护的同时得到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进而彰显西城特有的文化历史价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保护打造首都历史文化金名片。
(1)项目地址:棉花胡同上七条1号
(2)占地面积:920.80㎡
(3)建筑面积:527.81㎡
(4)所属街道:椿树街道
(5)保护级别: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6)项目简介:明末著名四川籍女将领秦良玉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及崇祯三年(1630)两次率军北上,抵抗女真人入侵,并成功保卫京城;后人为表示对其纪念及崇敬,将秦良玉驻军处命名为“四川营”,并在此建造“石芝庵”以作祭祀之用。随着四川籍进京应试举子的增多,为秦良玉修建的祠堂除供同乡集会祭祀乡贤外,逐渐扩大为等同于一般同乡试馆的四川会馆,并因其创建年代相对较早而称为“四川老馆”。
(7)公共交通条件:紧邻菜市口地铁站
(8)修缮进度:未修缮
(9)合作模式:社会力量出资修缮,使用文物建筑
二、利用原则
本项目意在保护及体现文物建筑的文化历史内涵和价值,促进文商旅融合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最大程度地享受文化发展成果。在利用过程中应坚持如下原则:
1.坚持正面导向、公益属性。参与本项目的社会机构需遵循正面导向、注重公益、促进保护、服务公众的原则,严格按照本项目的相关规定参与项目活化利用工作。
2.坚持安全底线、文化传承。本次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旨在吸引有情怀、有专业、有实力的社会机构及民间资本参与到西城区文物资源开发利用中来,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物价值传承传播最大化。
3.坚持科学策划、持续运营。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要按照报告编制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独立的项目申请报告,报告要充分阐发和展现文物建筑文化内涵,必须进行成本核算以及风险评估,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西城区政府统筹指导区域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工作,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集社会各方智慧和资本,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文物建筑使用和运营管理。
三、利用方向
建议依托文物建筑进行参观游览、文化展示、旅游休闲服务等方面的活化利用。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机构均可参与项目申报;参与项目的机构应具备较强的方案策划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相应的配套资源。
(二)项目经营要求
遵循公共属性,需面向公众对外开放;经营活动不得背离公共资源属性,不得开设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确保公共安全,及时消除对文物建筑、公众参观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三)项目有偿使用要求
参与秦良玉屯兵处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需出资修缮文物建筑,与产权单位签署相关合同。
(四)项目空间开放要求
文物建筑应采取不同形式对公众开放。每个项目都要有充分展示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的空间,并对外开放。
(五)项目考核要求
所有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单位均需接受监督和考核。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绩效考核不达标或者在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将及时终止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与本项目
1.编报虚假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虚假承诺;
2.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3.申报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4.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企业或项目;
5.在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落地、执行过程中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退出本项目不满5年的;
6.其他不适合参与文物利用的。
五、申报程序
拟参与本次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的社会机构可按照如下流程渐次推进:
项目相关信息可通过西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官网获取。
项目申报单位向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邮箱xcwwjzdsp@163.com提交项目报名资料(附件1),可向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咨询。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4月18日。
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对文物建筑进行实地踏勘。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向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邮箱xcwwjzdsp@163.com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附件3)。
1.近2年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相关业绩资料;
5.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加盖骑缝章);
6.提交《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2);
7.提交《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参见附件3)。
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通过评审的单位,经西城区政府审议确定中标单位并公示。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bjxch.gov.cn/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jinvest.com.cn/
1.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王老师 63134743
许老师 63134738
2.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王老师 18612317729
李老师 13476006012
3.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邮箱xcwwjzdsp@163.com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