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婚姻档案
1、事项名称 查询婚姻档案的办理事项
2、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3、申请条件
3.1 个人申请,需为档案内容涉及的婚姻双方当事人本人
3.2 档案形成单位的工作人员
3.3 公、检、法部门办案人员
4、办理材料
4.1 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档案馆查询大厅现场,由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查档资格,非现场填写的申请表无效
4.2 单位查阅,需持有档案形成部门的介绍信及查阅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32号令)规定,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5、办理地点
西城区档案馆(南办公区):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
6、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五,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5点。
7、联系电话
83976516 西城区档案馆南办公区
8、办理流程
西城区档案馆保存有1949年5月至2010年12月经原宣武区民政科、区民政局及各街道办理,1949年至2010年12月经原西单区、西四区、西城区政府民政科、区民政局及各街道办理的结婚、离婚、复婚等婚姻登记档案。
档案查阅流程包括:现场提交查档人有效证件、审核查档者身份、档案检索及结果答复、出具证明材料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