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档案馆征集红色档案资料公告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加强对红色档案资源的保护利用,更好地展现西城区红色文化的特色名片,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激励全区人民在新征程中加快建设现代化新西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西城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城地区早期党组织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延续至当代具有历史凭证性和研究价值的载体资料,主要包括:
1、文献档案资料类: 各类重要文件、文字材料、电报、书信、日记、手稿、回忆录、调查报告、宣传品、印刷品(传单、标语、报纸、杂志、书籍等)、题词、字画等。尤其是记载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原始文献。
2、实物档案资料类: 奖章、勋章、证书、奖状、喜报、立功证明、牌匾、旗帜、生活用品、粮票布票等,以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其它实物。
3、音像档案资料类: 记录重要历史时刻、重大活动、历史人物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
4、口述资料类: 革命先辈、历史亲历者及其亲友、身边工作人员的口述录音、录像及整理文本。
二、征集形式
1. 自愿捐赠。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区档案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原件复制。对于确有价值而所有者不方便捐赠的原件,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可由本馆进行复制,原件归还。
3、线索提供。 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红色档案资料的线索,我们将安排专人进行联系接洽。
三、征集要求
1、权属清晰。档案资料来源清晰、合法有效,无版权纠纷,并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
2、音像、照片档案资料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拍摄者。
3、实物请附文字介绍与来源说明。
四、征集时间
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区档案馆
联系部门:展陈征集科
电子邮箱:daj@bjxch.gov.cn
电话:010—83976500
北京市西城区档案馆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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