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做好城市综合执法、双公示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报送体系建设。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各执法队、各科室明确一名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人或信息员,负责办理部门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方便领导掌握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7%;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7%,;行政职责类信息4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1%;业务动态类信息37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9.18%。通过对本单位各类信息的主动公开,使公众更为直观地了解到城管部门的工作方向、工作进展和工作效果。一方面使公众普遍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调动了市民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城管执法活动受到社会的监督,将公权力的运行纳入到群众监督的视野下,使依法行政得以有效开展。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运用网络,通过西城区人民政府“北京西城”网站进行发布,市民可以通过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设置开通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实行人工答复;三是公共查阅方式,所有公开信息以文本形式放置于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供市民查阅。
2.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8条。其中,当面申请14件,占总数的70%,同上年相比,减少5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4件,占总数的20%,增加3件;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于去年相同;以信函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10%,同上年相比,减少6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其余类型均为0。
20件依申请已经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1件,占总数的55%,主要涉及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占总数20%,主要涉及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等信息。“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5%,主要涉及行政执法案卷的信息。“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总数的20%。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精准细致,我局制定了规范标准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流程,确保依法、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且我局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源头属性管理,并建立科室、执法队政府信息发布的程序和协调机制,在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基础上,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同时根据国家、市、区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明确主管领导审批制度了,详细规定了我局保密审查流程、分工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政府信息的公开符合保密审查要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作为专司行政执法的城管执法局,结合核心区环境秩序的特点及实际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对日常执法工作、重大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最新工作情况等信息以每月不少于10条标准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并按要求做好维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为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受理相关依申请信息,同时我局充分利用局信访接待大厅作为信息公开场所,搭建城管部门与市民的良好沟通互动平台,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有序引导公众参与。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无法单独区分。
5.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为有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传播影响力度,重点运用我局政务微信公众号“西城街巷事”,加大政策、法规的传播范围力度和广度,提高公众了解、参与、办事的便利性,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我局执法、服务工作。
同时按照,我局结合自身情况,通过积极联系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区法院等部门,及时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并于2019年分2批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了相关工作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3 | 0 | 384154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03 | 0 | 24015 | |
行政强制 | 20 | 3 | 18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64 | 1921.6088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4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工作方面。
(1)主要问题。我局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作出答复告知时,对于部分依申请事项中因为申请信息有所不同,导致其性质类型无法认定,公开标准难以把握,仍需要核实、分析、咨询等大量工作进行确认,才能确保顺利推动公开工作。
(2)改进情况。我局将持续学习《条例》内容,确保弄懂精通,全面掌握相关内容含义及公开标准,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各类政府信息,做好对应,确保各类信息性质认定准确,确保在公开时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制度建设方面
(1)主要问题。我局根据市、区相关制度文件,制定了《西城区区城管执法局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西城区城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但根据日常实际工作发现,制度内容在细节中还有所不足,有时无法有效指导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改进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工作,进一步细化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标准。并根据之前的经验,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科室之间、我局与街道执法队之间的信息流转传递的工作程序,有效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内容的流通性,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
3.培训学习方面
(1)主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正式施行后,我局对其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但在细节把握、标准认定上还有欠缺,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方面上还需要进一步理解学习。
(2)改进情况。积极参与市、区相关培训学习,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确保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www.bjxch.gov.cn/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
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xcq11B033/xcbm_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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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