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组织全局各部门严格对照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1条,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细化权力清单、重点领域公开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全面扎实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8月我局通过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北京市西城区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全清单》。本次公开涵盖了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条目。我局全清单中包括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2020年度主动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西城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链接地址为https://www.bjxch.gov.cn/xxgk/xxxq/pnidpv861086.html;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同时,依据我局机构职能方案、权责清单以及实际工作职责,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
2.做好“双公示”工作。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劳务派遣企业经营许可;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共计四项。2020年度对“北京乾元创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北京万邦仁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情况进行公示466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对企业违法情况进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23条。
3.重点领域栏目公开情况。我局在西城区政府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中设有社会保险与就业创业两个版块,为确保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准确无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动态更新栏目内容。2020年,共删除8个已取消办理的工作事项;新增事项5个;将4项内容精简合并为1项;重新梳理相关事项,共修改6项工作事项标题。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
我局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有27件,申请人为商业企业的有3件。总数较上年相比增加6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占总数的16.0%;信函申请1件,占总数的1%;电子邮件申请24件,占总数的83.0%,同上年相比,增加11件。
2.答复情况
在2020年答复的31件申请中(含上年结转1件),“予以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33%;“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0%;“不予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33%,这10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无法提供”的7件,占总数的23%;“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的2件,占总数的1%。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2件,行政诉讼案0件。12件行政复议中,有12件为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2020年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文源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一是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加强政府信息清单化管理,编制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流程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受理登记、转办、审核、答复、归档的规范管理,并利用好法律顾问制度,使受理、答复工作合法合规有序进行。三是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内部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部作用,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四)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
我局对微信公众号栏目进行了调整,包含业务办理简介、政策服务以及人社动态,业务办理简介栏目包括设置前置审核和预约排号两个子栏目;政策服务栏目设置了政策查询、最新政策、微视频、网点机构、政民互动五个子栏目;人社动态栏目设置了新闻动态、人社杂志、宣传矩阵三个子栏目。为了能够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发布工作,我局制定了《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详细从发布流程、日常运营、责任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我局新媒体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44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5 | 0 | 3974 |
行政确认 | 6 | 0 | 2364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1 | +11 | 23 | |
行政强制 | 2 | 0 | 1068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38 | 64.566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 | 3 | 0 | 0 | 0 | 0 | 3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2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1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8 | 3 | 0 | 0 | 0 | 0 | 3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2 | 0 | 0 | 0 | 1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念方面
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念较为保守。
改进措施:通过对全局各部门、全体干部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制定全局内部绩效考核评分准则,高标准严要求提高民众服务意识,切实树立“应公开、尽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念。
(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方面
主要问题:信息产生部门和公开部门协同配合不紧密,部分业务科室产生了新的政府信息,或者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了变化了,不能及时与公开部门沟通调整,负责对外公开的部门不了解情况,导致对外公开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促进信息产生部门和公开部门协同配合。建立起全局各部门高效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做好工作指导,从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方面
主要问题:干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政策和业务操作基本技能的掌握不够扎实。
改进措施: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提高干部业务水平,要在实践中加强队伍锻炼,把政务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充实后备力量。
(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
主要问题:面对疫情防控少聚集的疫情防控新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寻求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新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
改进措施:坚持群众思维,聚焦服务群体多元化需求,借助新媒体、新平台的力量,及时推出政策服务包、政策菜单、政策二维码、政策导读等集成工具。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制作“快板说政策”系列短视频、“付姐帮你来算账”抖音短视频,用白话讲政策,吸引群众关注了解,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bjxc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