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全文包括2019年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情况。
2019年,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以“精准公开、贴心服务”为主题,着力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重点工作,助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放管服”改革。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深入分析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公开需求,定制法制化、规范化、精准化、差别化的公开服务,做好百姓“家门口”的政务公开。
一、 年度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标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公开推进政策落实,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服务,持续提升工作实效。
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及时核查并更新了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向社会公开的电话等信息。对我委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全年共制发了2份,废止了3份规范性文件,均在我委信息公开专栏中“法规文件”栏目对外统一公布。主动公开本单位2019年工作计划,按季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信息公开,完成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全年公开13批次,4191户次的双随机抽查任务。实现除法定涉密信息外,预决算信息全公开。并对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等情况进行说明。本单位全年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及重点领域栏目主动公开信息660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组织开展会议开放、政府开放日、政府向公众报告各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件,向公众征求意见2次。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中作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增设了咨询与办事功能,全年编辑官方微信“健康西城”150期、870余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审核制度。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对接,明确真实诉求。规范答复文书,参加全区依申请公开案卷评查,认真总结梳理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的经验与做法,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201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同比上年减少25%。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其中,当面申请2件,同上年相比,减少了50%;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3件,同上年相比,增加了33%;以信函形式申请 1 件,同上年相比,减少了50%,全部按期答复。处理结果为“予以公开”4件,“不予公开”2件。 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2019年,我委修订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分工。定期研究推进各科室完成主动公开任务及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加强公文的源头属性管理,重新设计了发文稿纸,完善发文审核流程。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建设,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上报审核时限。针对职责调整,及时调整公布政务公开全清单。并将全清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完善并动态更新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确定专人负责专栏的维护与更新。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专栏设置了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两个栏目,下设16个模块,加大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在本单位办公地点各楼层设置报刊阅览架,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宣传手册》及其它政策、科普宣传资料。查阅信息方便快捷, 提升群众获得感。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职人员数0,兼职人员数2名。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积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阶段性专题工作等组织培训,提升普适性培训水平。2019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711号)的各项法规规定,积极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构建法治政府,我委举办了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此次培训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办,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系统各单位法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等200余人参加。 同时,针对全清单制定、落实重点领域等召开专题工作会议5次,专项工作培训7次,培训人员100余人次。不断规范卫生健康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提升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3 | 5 | 336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25 | 0 | 1143 | |
行政确认 | 5 | 0 | 79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7 | 64 | 114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 | -1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795 | 4906.863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全系统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存在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应公开、尽公开”的意识,提升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能力。通过指导、培训、以干代训等多种手段在全系统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内容,行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加强对主动公开内容的监督,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西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 bjxc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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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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