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天桥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41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1041条,包括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条、规范性文件数5条、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数1034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9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1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20条。由于我街道不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故未公开过此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天桥街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申请内容为2019年6月天桥街道办事处举行的防汛应急演练投入的资金数额和天桥街道2019年公益创投项目发布会前期睦邻社工事务所的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发放的《天桥街道公益服务创投项目操作手册》。均为自然人提出信息申请,并属于街道予以公开的信息范畴。街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首先完成系统录入工作,生成登记回执,随后根据申请人要求整合相关材料,并层层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批单》及《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单》,随后形成答复告知书,在办理时限内将登记回执、答复告知书及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复给申请人,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2019年街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在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及时与申请人沟通信息需求,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依申请公开工作态势总体平稳。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综合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街道各部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在全街道形成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内容包括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内容和行政部门办事公开内容。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的途径更加广泛。持续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重加强我街道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还通过街道及社区政务公开栏、LED滚动屏幕、短信群发平台等方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府公信力。
3.规范公开程序,切实履行职责。以公开为原则,凡属宜公开范畴的事项,都及时、规范地对外公开。同时,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工作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把关,并进行严格的审查后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街道政务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坚持日常维护管理,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政务公开对信息发布频率的要求,定期更新街道工作信息、群众普遍关注的政策法规、行政处罚情况、财政预决算及街道各项总结计划,全面加强信息发布源头管理建设,规范信息采编审发流程,丰富信息资源,强化网站的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同时根据市、区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整合门户网站功能,进一步简化网站类型,将全部政务公开功能统一到一个网站,方便居民获取所需信息。强化网站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
除此之外,街道不断强化其他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街道利用《天桥时讯》、“京韵天桥”微信公众号、“文明天桥”微博账号发布各类信息,截至目前,《天桥时讯》共出版25期;“京韵天桥”微信公众号共推送115期,420条,粉丝达10450人;“文明天桥”共发布微博315条,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加强对街道全体干部特别是信息公开负责人员的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及时发布最新的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准确把握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并定期组织各大办内勤进行培训;利用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普及政务公开工作基本知识,提升整个班子的公开意识;积极参与区信息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培训及座谈会议,及时交流政务公开工作心得和问题,全面增强政务公开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提升了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无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行政检查) | 无 | 2817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无 | 0 | |
行政强制 | 0 | 无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8 | 1153.13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机制方面
存在问题:街道虽具备信息公开、源头管理、保密审查等相关的机制,但随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出新要求,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结合政务公开全清单不断开展公开信息的自查工作,确保公开无遗漏。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市、区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
2.政务公开宣传培训方面
存在问题:街道虽在2019年开展过政务公开培训,但是更多只是文件的上传下达,对于政务公开的业务技能培训还比较少,同时宣传培训的范围也有待进一步扩大。
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并着重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同时多选派不同的干部参加区级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增强干部们的政务公开意识。强化对政务公开的工作宣传,通过开展座谈会、定期开展讲座等形式,切实提升街道全体干部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同时通过街道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及时向居民通报街道各项工作成果,加强与居民的互动交流。
3.回应关切方面
存在问题:街道虽在各类新媒体平台上开通了互动功能,但是利用率有待提升,同时新闻发言人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将其与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互相配合,将其作为收集民意的重要渠道。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管理制度,使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提高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利用率,要定期发布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利用平台的集中讨论、投票等功能与居民形成互动;三是要利用社区及街道各类活动加大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加粉丝数,确保辖区居民能定期收到文章推送,从而为进一步与居民互动、收集民意创造扎实的群众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充分利用好政府向群众报告工作相关机制,全年召开街道向群众报告会2次,积极推进会议公开工作,全年召开公开性会议10余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需求,并向群众汇报工作成果。同时全年开展政府开放日2次,鼓励群众参观街道工作场所,了解工作流程,争取群众对工作的理解,提升服务型政府建设效果。
2.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19年,我街道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其中5件协办件,1件单办件,办理过程中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建议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形成的办理报告由区相关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天桥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xcq11B062/xcbm_index.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西城区天桥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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