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人民政府天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街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大部制改革情况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街道各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2020年总体工作运行平稳,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对各类工作情况有序公开,由综合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19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条,包括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3条、规划计划总结类信息数4条、城市管理类信息24条,以及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数988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9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21条。由于我街道不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故未公开此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天桥街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申请内容为2019年天桥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完成的小区数量以及名称。为自然人提出信息申请,并属于街道予以公开的信息范畴。街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首先完成系统录入工作,生成登记回执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沟通答复内容及答复要求,随后根据申请人要求整合相关材料,并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批单》及《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单》,随后形成答复告知书,在办理时限内将登记回执、答复告知书及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复给申请人,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2020年街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在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及时与申请人沟通信息需求,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依申请公开工作态势总体平稳。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权下放到街道后,结合工作实际,为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捋顺执法公示工作流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天桥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网站公示办法(试行)》并上报街道主任办公会、工委会进行研究,办法里明确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以及综合办公室在执法公示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同时依据法律法规界定了应该予以公开的具体内容及注意事项,既严格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要求,也进一步改进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流程,同时融合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中的相关要求,梳理了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内容和方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结合今年执法公示的工作要求及政府网站整合后的工作要求,凡属宜公开范畴的事项,都及时、规范地对外公开。同时,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工作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把关,并进行严格的审查后执行。积极将依申请公开内容向主动公开内容转化,新增一项主动公开事项,为每季度小煤炉整治情况,同时按时公开其他整治内容,确保居民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三是探索更为多样的公开途径。持续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重加强我街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还通过街道及社区政务公开栏、LED滚动屏幕、短信群发平台等方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街道政务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坚持日常维护管理,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根据西城区对于政务网站整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网站公开内容,对规定的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及街道简介进行重新整合,对于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全清单、公开年报进行统一迁移。根据工作实际动态更新了街道政务公开全清单内容,并对照清单内容重点更新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等财政预决算等工作信息。进一步梳理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错漏。强化网站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
除此之外,街道不断强化其他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街道利用《天桥时讯》、“京韵天桥”微信公众号、“文明天桥”微博账号发布各类信息,截至目前,《天桥时讯》共出版32期;“京韵天桥”微信公众号和西城区天桥安监公众号共推送621条;“文明天桥”共发布微博396条,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并积极与评论区的居民互动,答疑解惑,增进理解。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加强对街道全体干部特别是信息公开负责人员的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及时向各办发布最新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鼓励各部门内勤共同学习《西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天桥街道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新一年工作重点,强化各部门对公开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的认识;利用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普及政务公开工作基本知识,提升整个班子的公开意识;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科长及具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区信息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培训及座谈会议,全年共参加线上培训课程约3次,及时交流政务公开工作心得和问题,全面增强政务公开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提升了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400 | 144 | |
行政强制 | 20 | +2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85 | 572.611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由于2020年执法权下放等重点工作要求,工作中期存在公示主体不明确的情况,导致有些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整改措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办公室和司法所共同研究制定了《天桥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网站公示办法(试行)》,明确工作流程及具体工作对接人员,有效改善了工作效果。
(二)政务网站维护后台整合后,存在政务公开全清单里的重点领域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整改措施:街道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与区里工作人员对接,尽快对涉及的信息进行了更新,主要包括工作总结、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及城市管理类信息。同时积极参加区公开办组织的各类线上培训活动,自觉学习各项业务知识,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出现。
(三)街道虽开动了各类政务公开新媒体,但与居民互动的频率还不够高。
整改措施:街道根据分析数据,进一步加强对街道新媒体的宣传,扩大知晓范围,鼓励居民多多关注街道微博和微信,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努力营造政民互动的良好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0年,我街道共共承办政协提案2件,其中1件协办件,1件主办件,办理过程中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建议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形成的办理报告由区相关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开。
2.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稳步开展政府开放日、政府向公众报告工作等开放活动。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街道有序开展了各类开放活动。
10月30日,举办2020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居民代表参观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和全响应指挥中心。居民代表们首先参观了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对大厅整体环境、办事窗口、日常人流量、市民办件情况等有了更加直观的认知。市民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了大厅整体布局及典型业务办理流程。在街道二层全响应指挥中心,全响应街区治理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结合全响应“城市大脑”指挥调度平台,向居民代表们简要介绍了近期接诉即办、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等工作进展情况。在二层会议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曹卫东与居民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此次活动各位参加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都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由于疫情影响,街道的满意度评议会及社区代表会于12月18日在二层全响应指挥中心召开,同时在四层会议室设立分会场,严格控制人员密度,此次活动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居民代表,企业代表,办事群众等,由街道领导和各派出机构负责人向各位代表述职,进行现场提问交流与评议打分,充分保障各位代表参与辖区治理的权利,着力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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