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西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bjxch.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西直门内大街275号;联系电话:010—82141181)。

 

一、概述

2011年,我委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以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于民为宗旨,强化基础管理,突出阶段工作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显著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深入推进。一是加强基础管理,进一步细化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流程,规范公开行为。二是突出阶段重点,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以“谋划‘十二五’、共建新西城”为主题的公众参与活动。在人民日报、西城报上开辟专栏,介绍和深度解读“十二五”规划。三是依法依规依申请公开,确保受理渠道畅通,办理答复程序规范,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工作的答复质量和办理效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条,其中法规文件类1条,占总体比例的33.3%;规划计划类2条,占总体比例的66.7%,主动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西城区进一步抓机遇、打基础、促发展的关键之年,区发展改革委重视发挥信息公开引导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除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相关政策,还积极利用其他形式和媒介宣传了西城区新的五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有效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新西城的发展建设,有利于营造区域蓬勃发展的氛围,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我委派专人负责依申请事项的受理和回复工作。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包括当面申请和信函申请。其中,当面申请9件,占总数的36%;以信函形式申请16件,占总数的64%。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的请示与批复,均是法规文件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制度理念,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11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范做好了登记、审批、答复工作。其中,“同意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40%;“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8%;“信息不存在”的5件,占总数的20%;“补正申请”的1件,占总数的4%;“非本机关信息”的7件,占总数的28%。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1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诉讼案1件,已办理完成。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与当前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以上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解决。

2012年,我委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发挥政府信息在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指导作用,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确保上传信息的及时准确;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和办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教育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提升。

2011年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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