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西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bjxch.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西直门内大街275号;联系电话:010—82141181)。
一、概述
2012年,我委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以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于民为宗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夯实信息基础管理,细化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流程,规范公开行为。二是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确保受理渠道畅通,办理答复程序规范,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工作的答复质量和办理效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总的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业务动态类信息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0%。
2012年是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区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发挥信息公开引导作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公开相关政策和信息,有效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全区发展建设,有利于营造区域蓬勃发展的氛围,推动规划落实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我委派专人负责依申请事项的受理和回复工作。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包括当面申请和信函申请。其中,当面申请10件,占总数的44%;以信函形式申请13件,占总数的56%。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的请示与批复,均是法规文件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制度理念,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12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范做好了登记、审批、答复工作。其中,“同意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44%; “信息不存在”的9件,占总数的40%;“非本机关信息”的4件,占总数的18%。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2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与当前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不足。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深化和规范。2013年,我委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确保上传信息的及时准确;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和办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教育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提升。
2012年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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