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西城区民政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西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bjxc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城区民政局(地址:西直门南小街20号;邮编:100035;联系电话:66206388,66206389)。
一、概述
根据《条例》及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单位正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8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落实、抓基础、重提高上下功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1.明确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需要推进的工作重点。2.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着力理顺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体制机制。3.分解了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在开展工作的准备阶段编制了《西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西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设置方案》。制订了《西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审核等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按照《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对公文信息进行审核,保证各科室产生的政府信息在签发过程中得到界定,以此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2008年5月1日前,重点清理2003年1月1日以来至条例施行前本单位制作和保存的政府信息,并将此类政府信息形成电子文档(文本格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按要求落实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群众的政府信息申请,制定了西城区民政局依申请公开答复预案,确保在任何时候能够有效处理群众申请。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按程序、按要求办理。在公开渠道上,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便民利民,切实做好了信息公开服务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7条, 占总体的比例为19.89%,其中:机构职责1条,西城区民政局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6条,机构设置29条;法规文件类信息2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29%;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西城区“十一五”期间社区发展规划及2003年至2007年总结、工作思路),占总体的比例为2.23%;行政职责类信息82条(各科室行政职责、办事流程等),占总体的比例为44.09%;业务动态类信息40条(工作动态等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21.51%。2008年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年,机构职能、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职责类信息占比例较大,法规文件类信息中包含了2003年1月1日以来的法规文件类信息。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了我局机构职能类信息、法规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职责类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共186条。及时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群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此项工作的开展,方便了群众了解民政政策、办事流程及我局的工作动态。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部分政府信息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进行宣传。局设立的两个信息申请受理点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从2008年的情况看,最常用的公开形式是政府网站、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政策法规类政府信息最受欢迎的形式是到信息申请受理点查阅,群众查阅的同时进行相应的政策咨询。机构职能类信息、行政职责类信息较受欢迎的公开形式是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我局设置了两处电子屏幕,印制了大量的便民手册、服务指南供群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和《北京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单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公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2008年,我单位没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式下发前,我单位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贯彻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群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的公开。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继续用好受到广大群众欢迎的公开形式,如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三)加强学习和宣传工作。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探索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途径,加大宣传力度。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
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08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186 | 186 |
机构职能类 | 37 | 37 |
1.机构职责1条 | ||
2. 机构信息1条 | ||
3. 领导介绍6条 | ||
4. 机构设置29条 | ||
法规文件类 | 21 | 21 |
规划计划类 | 6 | 6 |
行政职责类 | 82 | 82 |
业务动态类(工作动态等信息) | 40 | 40 |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 | 0 | 0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