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3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西城区民政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政府网站(http://www.bjxc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城区民政局,联系电话:8228307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名,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201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主动公开业务信息15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件,内容主要涉及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和慈善机构职能咨询等相关内容。所有依申请公开信息一律按照《条例》决定,保时、保质、保量完成,受到当事人认可。

二、本年度重点工作

(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民政部门的相关内容逐项进行落实。一是做好社会保障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镇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自2015年起,在本局信息公开网站下重点领域信息栏目中每月主动对外公开《西城区2015年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公开表》。表内含当前低保人员的实时信息,包括区县街道名称、申请持证人姓名、保障人口、家庭月保障金额等,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方面重点领域业务信息,做到应保尽保,信息内容公开透明,接受外界监督。二是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第一时间在中国社会报专栏刊登社会组织信息,对其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环节的公开力度。积极研究探索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其透明动作。每年定期召开慈善理事会,通过理事会、慈善专刊等形式对外公开慈善资金使用情况。

(二) 2015年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情况。今年本单位共承办人大建议17件,其中单办7件,主办1件,会办9件。政协提案21件,单办6件,主办7件,会办8件。其中包含3件党派提案。建议提案反映内容主要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老年群体监护、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建设等几方面问题。办件过程强调做好办前、办中、办后三个重点环节,定期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联系,及时征求对报告的意见。报告内容注重将提案办理工作与推动民政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力争能够解决代表和委员的实际问题,切忌内容空洞无物,只做表面功夫。使办理工作成为广纳良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有机整体,成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对待能够解决的问题,我们“马上就办; 办理过程中我们更加注重对代表、委员信息的保密工作,除相关人员外,绝不对外透露相关隐私信息。2015年所有建议提案办结率为100%,代表、委员的反馈均为满意或非常满意。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主要涉及本单位领导变动情况,占总体的比例为1.5%;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主要涉及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5.9%;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主要涉及本局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支出情况,占总体的比例为8.1%;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主要涉及重新更新的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行政处罚职权汇总表,占总体的比例为1.5%;业务动态类信息135条,其中含重点领域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信息内容涉及居家养老服务、养老设施建设、社会福利、六型社区建设、社会捐赠等全局各个方面业务工作信息,本局始终坚持把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事项第一间公布于众,便于群众查询,了解所需内容。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3.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50%,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50%。

从申请信息的内容看全部属于业务咨询类信息,主要涉及见义勇为评定及慈善机构职能咨询等信息。

(二)答复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在已经答复的两件申请中,申请内容均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00%,本单位已在最快时间内对当事人进行答复,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

五、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目前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应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的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因申请人均为特困对象费用全部减免。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单位没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六、咨询情况

2015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人次,占总数的40%;电话咨询15人次,占总数的60%。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本单位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形成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单位顺利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工作,通过梳理总结发现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政务信息涉及面多量大,由于本单位没有从事专职信息公开的人员,部分重要信息难以按要求及时快速更新。同时,部分业务科室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深,工作开展主动性不够。 二是公开内容有时难以掌握。《条例》具体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会出现许多问题,比如涉及民政重点领域信息的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特困人员信息的敏感性较强,如果公开不当,很有可能产生副作用。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准确界定政务公开类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2016年,本单位将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检查督导,加强信息公开源头管理。不断完善、定期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从源头把握信息公开的渠道,真正做到政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附表:

 

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8

158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



信函形式申请

1

1

当面申请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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