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西城区文化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本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及培训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统计表。
区政府网站(http://www.bjxc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城区文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6561230 ,联系传真:66561231, 联系邮箱:xchwenwei@bjxch.gov.cn。
一、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委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委确定了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明确了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设兼职人员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在机关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和接待工作。配合区政府在西城区第一图书馆、西城区第二图书馆和西城区青少年儿童图书馆,设置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供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2016年,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工作方案,我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信息公开专项会议,由主管领导亲自部署工作,行政办公室进行督促检查;组织信息公开培训,动员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学习相关知识并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梳理了三定政务清单目录,全面覆盖三定职责。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细化各科室、各单位公开工作任务,实现公开工作的系统化、标准化。
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本年度重点工作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良好开局。
依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文化委工作实际,调整了文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形成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负责,并配备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我委制定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完善了《文化委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办法》、《文化委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若干规定(试行)》、《文化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等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2.制定政务公开三定清单。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文化委依据本单位三定职责编制了政务公开三定清单目录。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逐条梳理和细化了公开内容,具体到每项信息的公开名称,责任主体,公开情况、公开平台等。下一步将根据三定清单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3.推进政务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西城文化网站升级改版工作,推进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不断提高网上信箱、审批窗口、举报与投诉的业务办理水平,积极开展网上咨询、电话查询、投诉等服务,针对市民咨询、意见建议,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切实加强政务公开透明运行。
4.加强学习培训。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安排,我委组织召开了包含下属事业单位在内的全体人员培训,邀请区政府公开办相关专家到文委进行授课,专门针对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进行了讲解,使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了解政策并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二)2016年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6年,我委共承办市、区级建议提案:30件,其中单、主办9件、会办21件。根据提案所涉及的内容,我委及时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议,按照领导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提案交由相关科室办理。现已全部按时办结,办复率100%,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同意率达100%。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业务动态类信13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2%。
为方便公众了解政府政务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本单位主要采用政府网站、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公开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同上年相比,增加2件。
其中,当面申请2件,占总数的40%,信函申请1件,占总数的20%,网络申请2件,占总数的40%
2、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40%;“非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20%;“非本机关掌握”的2件,占总数的40%。本机关接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主要涉及行政审批权限、文化活动等方面的信息。
(三)咨询情况
2016,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约1327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人6891次,占总数的51.9%;电话咨询6387人次,占总数的48.1%。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6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2016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西城区文化委员会(2015)第3号-告”。
(五)人员和培训情况
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组织信息公开培训1次,文委主管领导、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员参加培训。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包括信息公开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公开的主动性需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和制度。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
2.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各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做好区域内群众文化工作和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依法行政和文化市场监管等信息公开力度,特别要着眼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到及时主动公开。
3.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文化网站作为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充分发挥本单位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对门户网站进行完善,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努力服务于社会和人民群众。
4.进一步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继续组织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全体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附表: 文化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0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0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