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1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政府信息,编制《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三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西城城市管理委”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 https://www.bjxch.gov.cn/zt/xxgkzl/gkznxq/pnidpv193pntypepvznpnnfpv.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2.《西城区人民政府公报》。
3. 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根据《条例》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
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88391560
2、邮政寄送
收件人: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100035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箱地址:xccsglw@bjxch.gov.cn
其它: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
4、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10-88391561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三)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
联系电话:010-88391560
传真号码:010-88391561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电子邮箱地址:xccsglw@bjxch.gov.cn
四、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5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docx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