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公报》
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地址(http://www.bjxch.gov.cn)
3.其他形式: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公众号等多媒体
同时,在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档案馆、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根据《条例》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51号办公楼东侧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信访、信息公开接待室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6134615
2.邮政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信息公开接待室”,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51号办公楼东侧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信访、信息公开接待室;
邮政编码:100054。
3.传真申请:传真号码:010-83975089。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
4.互联网申请:http://ghzrzyw.beijing.gov.cn/。
(二)申请表填写
申请人填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信访、信息公开接待室领取,也可以在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三)答复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法制科(信访信息公开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51号办公楼东侧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信访、信息公开接待室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6134615
互联网联系方式:http://ghzrzyw.beijing.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