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我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协会就易发多发消费纠纷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心消费陷阱,保护自身权益;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共促消费公平。
预付消费要谨慎,看准商家签协议
在此前消费者投诉的消费纠纷中,预付卡消费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健身卡、美容卡消费,主要问题集中在虚假宣传、强制服务、变相涨价、单方面终止服务等方面。即将于2022年6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让消费者权益增添了一份保障。为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为广大消费者做出提示:选择预付消费要谨慎,办理预付卡前务必要充分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务必要了解清楚所办卡的使用说明、退换卡方式、优惠条件、附加条款、违约责任等;务必要以书面方式约定服务内容和要求,建议选择有关部门推行的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要听信口头承诺,尽量减少预付金额,缩短消费周期,确保消费安全。
理性对待促销,抵制盲目消费
部分消费者在消费时对价格较为敏感,相对更注重商品性价比、商品折扣力度,消费观念较感性,消费行为易受外部因素影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节日促销需理性对待:一是理性对待商家促销活动,科学理性消费;二是谨慎对待办卡消费,提高防范意识;三是理智对待网络购物,妥善保管消费凭证。
明确权利义务,依法维护权益
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广大消费者应多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了解自身权利义务,掌握维权方法手段,学会用法律武器主张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提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为广大消费者做出提示: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倡导诚信经营,共促消费公平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此也应倡导经营者牢固树立以德经商、以信兴业、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提示经营者:要加强企业自律,履行经营者义务,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客户服务机制,确保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安全性,杜绝虚假诱导宣传和利用“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负担,不为追求经济利润侵害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切实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消费权益,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实现更有保障的消费公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倡导经营者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同时,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在消费权益受损时,要敢于发声,善于寻找帮助,可通过向有关部门或者消协组织投诉维权;倡导消费者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对经营者失信经营行为说“不”,在全社会营造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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