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人行为,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1项采购人主体责任指引细则和创建规范。近日,朱江副局长带队走访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与街道主要领导和相关同志进行交流。区财政局系统解读了21项采购人主体责任,对如何落实到位进行精准指导,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主动开展试点工作,认真对照21项采购人主体责任和创建规范,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提升,争取发挥从“先行先试”到“示范引领”的作用。区财政局将以试点工作为抓手,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进落实21项采购人主体责任,创建政府采购领域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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