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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重点监测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的地下文物保护预案备案 |
设定依据: | 1、【政府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2013 年 11 月 7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 法条内容:第十条第二款 未做考古调查、勘探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地下文物保 护预案,位于重点监测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的地下文物保护预案应当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 案。 2、【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北京市文物局 依据名称: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预案备案办法 发布号令:京文物[2014]880 号 法条内容:第二条 《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需事先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 164 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事先制定地下文物保护预案,报建设工程所在区、县文物行政管 理部门备案。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许可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