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000788952938B |
| 法定代表人: | 黄旭明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京西城发改﹝能评﹞﹝2025﹞1号 |
| 许可类别: | 核准 |
| 许可内容: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西城区新兴盛危改项目一级开发地块(0111-077、0111-084、0111-085)B2商务用地项目申请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控制在1588吨标准煤以内。 三、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应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2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审能耗指标》(DB11/T2248-2024)、《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等相关设计评价标准,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及本市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 四、你单位应落实节能报告中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项目在屋顶设置408千瓦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年均发电量40.4万千瓦时。 五、你单位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等项目全过程,应严格落实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对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传至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节能审查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12-30 |
| 有效期自: | 2025-12-30 |
| 有效期至: | 2027-12-29 |
| 许可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12-30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