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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11110102000037807M |
法定代表人: | 蔡冬梅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京西城发改﹝能评﹞﹝2023﹞1号 |
许可类别: | 核准 |
许可内容: |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育才学校新建项目节能审查的函》(西教基函〔2023〕17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用房、办公及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学生宿舍等,具体功能以规划批准意见为准。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控制在961吨标准煤以内。 三、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应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用能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等相关设计评价标准,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及本市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该项目在屋面安装容量715千瓦的光伏发电系统,年均光伏发电量80.2万千瓦时。项目设置采用热泵系统。 四、你单位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等项目全过程,应严格落实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对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传至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节能审查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与项目节能报告一体方为有效文件,有效期2年。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14 |
有效期自: | 2023-12-14 |
有效期至: | 2025-12-13 |
许可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当前状态: | 有效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12-14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