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 12110102661593528U
法定代表人: 张辉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12110102661593528U-03
许可类别: 登记
许可内容: 名称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为“协助拟订并落实本区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促进本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辅助性工作。承担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的具体工作。承担本区文化产业园区服务工作,指导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参与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工作,开展区级园区(基地)的认定。承担文化产业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征集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产业宣传推介和重大活动,开展交流与合作。开展文化产业调查研究,为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0-28
有效期自: 2024-10-28
有效期至: 2029-10-27
许可机关: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当前状态: 有效
信息发布时间: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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