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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12110102661593528U |
法定代表人: | 张辉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12110102661593528U-03 |
许可类别: | 登记 |
许可内容: | 名称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为“协助拟订并落实本区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促进本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辅助性工作。承担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的具体工作。承担本区文化产业园区服务工作,指导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参与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工作,开展区级园区(基地)的认定。承担文化产业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征集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产业宣传推介和重大活动,开展交流与合作。开展文化产业调查研究,为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10-28 |
有效期自: | 2024-10-28 |
有效期至: | 2029-10-27 |
许可机关: |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当前状态: | 有效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0-28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