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普华鸿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27400813364 |
法定代表人: | 刘双敏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西财会许﹝2025﹞1号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北京普华鸿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n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北京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9〕2605号)及《北京市代理记账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京财会〔2020〕753号),我局对你公司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告知承诺审批条件,现批复如下: \n一、许可北京普华鸿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执业,颁发许可证书,许可证号DLJZ11010220250001。 \n二、北京普华鸿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n三、代理记账公司负责人为刘双敏;办公场所:北京市西城区万明园13号楼105室。 \n四、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范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你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代理记账公司依法终止的,应当向财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n此复。 \n \n \n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n2025年9月19日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09-19 |
有效期自: | 2025-09-19 |
有效期至: | 2075-09-19 |
许可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
当前状态: | 有效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9-22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