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未在规定的范围或者期限内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行政决定部门: 区发展改革委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其他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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