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行为进行处罚(市重点建设项目)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行政决定部门: 区发展改革委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其他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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