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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行为进行处罚(市重点建设项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发展改革委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