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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司法局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