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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司法局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