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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且监理单位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