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未依照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或者对所采集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未作详细记录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行政决定部门: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其他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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