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安排未经健康检查、未经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直接从事供水、管水或者供水设施卫生维护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