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外国医师未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来华行医,邀请、聘用或提供场所的单位使用未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的外国医师来华行医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