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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不按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