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对生产运行的尾矿库,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对筑坝方式或者排放方式或者尾矿物化特性或者坝型、坝外坡坡比、最终堆积标高和最终坝轴线的位置或者坝体防渗、排渗及反滤层的设置或者排洪系统的型式、布置及尺寸或者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进行变更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版》
行政决定部门: 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其他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编:100032
技术支持邮箱:work@bjxch.gov.cn
官方微信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