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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未按照规定对涉及煤气、氧气、氢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输送、使用、储存的设施以及油库、电缆隧道(沟)等重点防火部位采取有效、可靠的防火、防爆和防泄漏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