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行政决定部门: 区生态环境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其他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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