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将废旧放射源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行政决定部门: 区生态环境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其他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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