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事项名称: |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且逾期不改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