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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财政局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