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行政决定部门: 区财政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其他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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