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计人员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
行政决定部门: 区财政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其他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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