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事项名称: | 对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未按要求将生活垃圾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行政决定部门: | 德胜街道办事处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