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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食品摊贩采购、销售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五项至第七项、第十项规定情形的食品(使用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五项至第七项、第十项食品作为食品原料;) |
设定依据: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 |
行政决定部门: | 展览路街道办事处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